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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人闹纠纷 法官调解终化解
www.bjzbms.com 】 【 2016-07-12 15:20:45 】 【来源: 蓬溪长安网 】

  近日,蓬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。

  2013年1月5日,原、被告签订合伙经营协议书,约定共同投资经营位于蓬溪县某公寓的三、四楼店铺,进行合伙生意。原告负责店铺内经营管理,被告负责外围关系网。其中约定合伙人转让其出资时,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。合伙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。双方合作经营了3个多月后,由于雇请人员技术不合格、经营亏损、被告要求原告重新招聘人员等原因导致发生纠纷。2013年6月,原告的管理团队离开蓬溪,原告要求退出合伙经营,由被告退还投资款。在经原一审时,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妥协,纷纷要求上诉。

 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有待进一步查证,发回重审,蓬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了重审。在审理过程中,法官认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,分别为当事人做工作,最终,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处理案件,互相谅解。

  

编辑:雍建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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